2018年度河北省教育厅项目第二批结项通知

2018年12月15日 10:40:57  点击:[]


各项目负责人:

现组织2018年度河北省教育厅课题第二次集中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8年及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教育厅各类课题。

二、结项条件

项目需在项目任务书或项目申请书规定完成日期后六个月内完成验收。如不能按期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应向省教育厅提出延迟验收申请报告,延期验收时间不得超过规定完成日期后1年。

项目验收以项目任务书或申请书约定的内容和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的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经费到位以及使用情况、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知识产权形成情况、科技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等做出客观评价。

三、结项材料

1、人文社科项目

1)《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2)项目任务书/申报书;(3)项目成果材料(最终研究成果原则上至少须有1篇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并标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4)《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如有)。

上述材料胶装12份,材料按上述顺序编排,除第4项外不得缺项。封面注明“河北省教育厅××××年度项目”及项目名称、立项编号、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并将《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13552665270@126.com

2、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基础研究类项目采取结题报告验收,应用研究类项目采取会议验收或通讯验收,重点项目原则上采用会议验收方式进行验收。

具体验收材料见附件,验收材料胶装12份,封面注明“河北省教育厅××××年度项目”及项目名称、立项编号、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材料按上述顺序编排。

注意:结题报告书(带验收证书封面)或验收证书还需另外单独打印3份。

三、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2018122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阳

联系电话:0315-3863015

电子邮箱:13552665270@126.com

科研处

201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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